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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彩购买app开展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3号)、《潍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潍科规〔2018〕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对象为:(1)2021年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2)2020年立项且申请延期的市科技计划项目,(3)2019年-2022年在研的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中央引导资金项目。
二、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任务书,主要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对照项目任务书,检查项目进展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能否按时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等。
2.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自筹经费、财政拨款经费到位情况,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项目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并按要求进行单独核算等。
3.阶段目标情况,包括项目取得的专利、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阶段性产出和成果。
4.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等。
三、检查方式
1.从2023年5月17日至5月26日,为项目自查阶段。在自查期间,项目负责人填报《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自查表》并签字,于5月2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407,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djmkyc@126.com。
2.从2023年6月1日至6月16日,为项目现场检查阶段。在现场检查期间,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自查表和项目任务书内容,开展现场实地检查,认真审查项目执行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
3.从2023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项目整改阶段。在整改阶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督导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客观负责的态度对照项目任务书进行自查,如实填写中期检查自查表并按时报送。
科研处
202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