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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彩购买app组织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司局函件(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文件通知(附件2),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6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1月6日—2016年3月10日。
2.申报系统: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也可从科研处网站“快速导航”进入。
3.请申报人按照“简要操作说明”(附件1)认真填写《2016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附件1),以部门为单位于2月26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报送科研处(办公楼4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djmkyc@126.com,由科研处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附件1:2016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通知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2016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