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2
为做好2021年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篮彩购买app做好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6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奖学金评审机构
(一)篮彩购买app成立2021年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及国家(政府)助学金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马起朋
副主任:杨忠军、王磊
成 员:陈志勇、高巍、付俊花、郭启瑞、刘瑞荣、马宝林、郑丽楠、魏佳、杨盼盼、邢思瑶、魏修华、姚熙太,每系学生代表各1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有相关人员担任。
(二)各系成立由系分管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系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及国家(政府)助学金评审小组,具体受理学生申请,向篮彩购买app提出本系当年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及享受助学金资助的初步学生名单、资助档次。
二、各系奖助学金指标下达
详见附件1(本次先下达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指标,其他奖助学金指标后期下发)。
三、评审日程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1.10月14日前,学生提交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班级评议公示;
2.10月15日前,系级审核、评审、系级公示;
3.10月20日前,院级评审、院级公示,系统填报;
4.10月25日前,系统上报、邮寄。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篮彩购买app奖学金、篮彩购买app励志奖学金和篮彩购买app助学金
1.10月27日前,学生提交个人申请,辅导员系内班级交叉评议;
2.10月28日前,带班辅导员决策、班级公示;
3.11月1日前,系级评审、系级公示;
4.11月8日前,院级评审、院级公示,系统填报;
5.11月15日前,系统上报、邮寄。
四、公示要求
系级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校级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节假日不计入公示时间。
五、系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报送材料及时限要求
1.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各1份,需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所有学生的《申请审批表》,请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
2.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各1份,需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及《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3.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申请审批表、初审名单表等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含10% ),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在《初审名单表》备注栏对此类情况进行重点标注。
2.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5%(含15%),但达到前30%(含30%)的,要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将证明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评审系统。
3.请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 号) (附件3)、《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和篮彩购买app相关奖助学金办法规定进行评审。
七、其他事项
(一)各系要充分认识奖助学金政策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轮流坐庄、截留、挪用、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于各系报送的获奖学生,经篮彩购买app评审委员会或上级评审专家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对于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的系,将在下一学年下达奖助学金指标时调减其指标名额。
(三)各系要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的奖助政策;通过开展奖学金颁奖活动、聘请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等方式,宣传好学上进、励志感恩的学生典型,增强获奖学生荣誉感,为广大学生树立模范榜样,激励学生成长成才,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
附件3:鲁财科教〔2020〕15 号
附件4:鲁教财函〔2021〕62号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2日